你公司关于《注销**县国有****公司废弃**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依法注销《**县国有****公司废弃**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元环许准〔2022〕01号)。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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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