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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委托****于2024年5月完成《****园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所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水土保持方案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反映。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 莹 联系电话:158****2874
2.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仁波 联系电话:152****7769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