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机关)
项目名称:因公电子赴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办公室要求,进一步推进因公电子赴港澳通行证制证系统建设工作,更好服务我省对港澳交流与**,**省外办拟开展因公电子赴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项目采购工作,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证机、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覆膜机、电子机读旅行证件专用安全服务器、验签模块、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管理系统、因公港澳通行证查验系统、生物特征采集设备等,实现**省本地制作签发因公电子赴港澳通行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一致性要求。根据《****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国机采中〔2022〕0955号),****办公室因公通行证电子化建设制证设备项目中标商为****。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采购新版因公电子赴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有利于确保**因公电子赴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与中央港澳办系统的一致性。 (二)专业性要求。《关于做好因公通行证电子化项目配套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核心制证软件系统,以及所有制证必选设备如打照机、覆膜机、电子机读旅行证件专用安全服务器、查验、生物特征采集等专用设备内部的软件设计、集成对接,****公司独有的核心技术。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采购新版因公电子赴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有利于确保保证我省新版因公电子赴港澳通行证签发质量和标准的统一性。 (三)保密性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了敏感数据处理和保密性等专门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条件。 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小组一致认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合理,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大钟寺东路太阳园13号楼2层2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12599Q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陈小军
联系地址:**市**区西康路15号
联系电话:025****0616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唐志龙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63号天目大厦
联系电话:025-****306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软件大道21号C座
联系电话:025-****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