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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市“竹乡画廊”美丽公路提升工程(**路东亭段)(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主要人员--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类(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得3分;项目总工自开标之日往前追溯三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得3分;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交竣工合并验收项目以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公路工程竣工鉴定书验收时间为准合同段工程验收质量合格标准以上。”现修改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项目总工自开标之日往前追溯三年内以项目经理身份或项目总工身份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得6分;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交竣工合并验收项目以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公路工程竣工鉴定书验收时间为准合同段工程验收质量合格标准以上。”标书代写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06月19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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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