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长岭二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

审批
吉林-松原-长岭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中车**二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
发表时间:2024-06-04 14: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车**二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788****办公室)

传真:0438-****085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车**二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

**市**县**镇境内

****

**省****公司

**1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台容量为6900kVA****电站,与已批复的中车**一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使用同一升压站。项目总投资74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

1.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控制车辆速度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基坑废水在基坑内静置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外运做肥料。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距离养殖户较近的风机夜间应采取限制功率运行或关停等措施,以降低对养殖户的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弃物外卖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剩余泥浆经pH调节为中性后收集在泥浆池中,干化后回用于升压站垫高;建筑垃圾****垃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箱式变压器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油桶为危废废物,分区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退役后的风机叶片作为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5.****电站各设4.23m3事故油池1座,应为重点防渗。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自然**等部门用地许可。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