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你委《关于商请对****天府院区项目三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的函》(成卫健函〔2024〕65号)收悉。****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编制的《****天府院区项目三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修订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府院区项目三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双兴大道,****天府院区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内容为****天府院****中心、放射科等34个科室(部门),配置医疗设备共计796台(套)。主要包括:神经中心1台,放射科1台,****中心3台,超声医学科3台,门诊部2台(套),护理部1台,科研教学部109台(套),骨科1套,检验科5台(套),神经内科20台,神经外科9台,胸外科4台,甲状腺乳腺外科1台,肿瘤科一病区186台,心血管内科188台,****中心34台,全科医学科25台,呼吸内科8台,****中心7台,ICU82台,肝胆外科1台,皮肤科10台,消化内科1台,眼科4台,耳鼻喉科4台,肾内、****中心42台,肿瘤科四病区1台,****中心7台,肛肠科1台,内分泌科25台,泌尿外科1台,妇产科2台,口腔科1台,内镜中心6台。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4322.06万元,其中:医疗设备购置费13495.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8.49万元,预备费362.02万元,建设期利息385万元,债券发行费11万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
六、批复有效期:3年。
接此批复后,请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送我委履行审批手续。
****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