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庭湖畔小区S2和S3综合楼消防管道改造项目监理(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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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庭湖畔小区S2和S3综合楼消防管道改造项目监理(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15:05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圣庭湖畔小区S2和S3综合楼消防管道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汽经一路5号2-50

成交金额:40100元

服务类

名称:圣庭湖畔小区S2和S3综合楼消防管道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服务范围:圣庭湖畔小区S2和S3综合楼消防管道改造项目监理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磋商小组名单:吴同亮、王强、后世平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按照**市公管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收取;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本项目收费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磋商

2.无效响应单位情况:/

3.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酒店正门西南面写字楼A座910,联系方式:洪工,189****6077。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九华南路

联系方式:0553-****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酒店正门西南面写字楼A座910

联系方式:0553-****716、189****6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话:189****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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