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EPC)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7月10日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发展局 以 睢经济发投【2024】37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实施单位为****,使用单位为 ****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工程位于徐沙**侧;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位于**北路西、永昶**。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拟对徐沙**侧(西渭河岗头**)段及花径综合公园内进行配套工程改建,其中,徐沙**侧(西渭河岗头**)建设绿道范围为城南桥至文学桥段,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广场、给排水、亮化等工程;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改建,改建内容为增加景观绿化、体育设施、公园管理用房、亮化小品等工程。 2.1.3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约1313.59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及图纸审查时间),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为准。 2.1.6 质量标准:合格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发包方有关 技术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审图 (专家论证) 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园林绿化、园建、建构筑物、城市家具、给排水、亮化工程等其他全部内容)、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条件并交付招标人,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全部内容。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绿化施工单位(无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 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 2021年06月0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9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 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 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 ”),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 2021年06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9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标书代写 ①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 :https://www.xuz houcredit.****.cn/xyfw/index.html)。 ②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标书代写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1)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 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6时00分至2024年7月10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标服务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 其他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上发布。 10.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理部门:****管理局 电话:0516-****8093 11.联系方式
2024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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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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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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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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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 [0] 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发展局 以 睢经济发投【2024】37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实施单位为****,使用单位为 ****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及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沙**侧(西渭河岗头**)绿道建设工程位于徐沙**侧;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位于**北路西、永昶**。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拟对徐沙**侧(西渭河岗头**)段及花径综合公园内进行配套工程改建,其中,徐沙**侧(西渭河岗头**)建设绿道范围为城南桥至文学桥段,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广场、给排水、亮化等工程;花径综合公园配套工程改建,改建内容为增加景观绿化、体育设施、公园管理用房、亮化小品等工程。 2.1.3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约1313.59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及图纸审查时间),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为准。 2.1.6 质量标准:合格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发包方有关 技术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审图 (专家论证) 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园林绿化、园建、建构筑物、城市家具、给排水、亮化工程等其他全部内容)、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条件并交付招标人,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全部内容。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绿化施工单位(无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 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 2021年06月0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9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 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 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 ”),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 2021年06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9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①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 :https://www.xuz houcredit.****.cn/xyfw/index.html)。 ②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1)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 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6时00分至2024年7月10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 其他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上发布。 10.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理部门:****管理局 电话:0516-****8093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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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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