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0347986 | ****开发区民营科技园内冶金楼 | 468.05 | ****588元 |
| 服务类 |
范笑晓、姚志刚、王继刚、张洪盘
不收取代理服务收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询问和质疑:
1. 根据****与****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99****1636
通讯地址:**市新**镜泊西路一号**市规划馆203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镜泊西路一号**市规划馆203
联系方式:199****1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0516-****9091、****9037
说明:根据****与****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
电 话:0516-****9091、****9037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