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田采气五厂钻前及零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7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下浮率 (不含税,%) | 服务期 | 质量标准 | 勘察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 第一名 | **** | 8.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际日期按照甲方在工程开始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日期为准,工程服务期限为15天)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毕平均/注册土木工程师 (AY****00494)/工程师 | 李国锋/高级工程师 |
| 第二名 | 陕****公司 | 6.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际日期按照甲方在工程开始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日期为准,工程服务期限为15天)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张玉守/注册土木工程师(AY****00058)/工程师 | 王占国/高级工程师 |
| 第三名 | **宇阳****公司 | 3.5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际日期按照甲方在工程开始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日期为准,工程服务期限为15天)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张翠强/注册土木工程师(AY****00603) | 杨春桃/高级工程师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以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集团院子**气田采气五厂
联 系 人:高涛
电 话:134****21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科技二路75号**石油办公楼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29-****3461-6632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