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123********579432C-****0604-000074-8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6-04 16:11:25 |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潜自然资规出告字〔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政府批准,现决定公开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规划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筑高度 (m) |
绿地率 % |
建设 工期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QSS 2408 |
源潭镇源潭大道 |
29724.56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年 |
≥1.2 |
≥40 |
≤24 |
≤15 |
1年 |
≥200 |
385 |
2 |
385 |
|
| QSS 2409 |
王河镇桂店街道 |
2466.88 |
一类工业用地 |
50 年 |
≥1.0 |
≥40 |
≤15 |
≤15 |
1年 |
≥150 |
69 |
2 |
69 |
|
| QSS 2410 |
源潭镇南北大道 |
13333.33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年 |
≥1.2 |
≥40 |
≤24 |
≤10 |
1年 |
≥200 |
172 |
2 |
172 |
|
| QSS 2411 |
开发区**路 |
7224.64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年 |
≥1.0 |
≥40 |
≤24 |
≤15 |
1年 |
≥200 |
175 |
2 |
175 |
|
| QSS 2412 |
开发区皖水路 |
30158.27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年 |
≥1.0 |
≥40 |
≤24 |
≤15 |
1年 |
≥200 |
509 |
2 |
509 |
|
| QSS 2413 |
开发区舒州大道 |
6847.99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年 |
≥1.0 |
≥40 |
≤24 |
≤15 |
1年 |
≥200 |
116 |
2 |
116 |
说明:QSS2411、QSS2412、QSS2413号宗地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地。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 宗地编号 |
面积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容积率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万元/吨标煤) |
项目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 |
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 (吨/万元) |
其他意见 |
| QSS 2411 |
7224.64 |
≥200 |
≥15 |
≥1.0 |
≤0.7 |
≥3% |
二氧化碳排放≤0.3 |
|
| QSS 2412 |
30158.27 |
≥200 |
≥15 |
≥1.0 |
≤0.7 |
≥3% |
二氧化碳排放≤0.3 |
|
| QSS 2413 |
6847.99 |
≥200 |
≥15 |
≥1.0 |
≤0.7 |
≥3% |
二氧化碳排放≤0.3 |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法律法规对申请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或限制其申请竞买土地:
(1)对尚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存有闲置土地的相对人;
(2)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本次出让只受理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三、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时间安排:
1.挂牌活动(含公告)时间:2024年 5月 31日8:00起
至 2024年6月 29日17:00止。
2.挂牌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8:00起
至 2024年6月 27日17:00止。
3.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 6月11日8:00起
至 2024年 6月27日17:00止。
4.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7:00。标书代写
5.竞买资格确认时间:我局对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4年6月28日17:30前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等材料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申请竞买人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竞买申请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6.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6月20日8:00;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6月29日17:00。标书代写
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人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2.竞买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委托报名竞买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以及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竞买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征信记录信息打印件两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实时信息结果)。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两份。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印章,报名时携带原件用于查验。
五、特别约定
1.本次出让不统一组织实地踏勘。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前,应自行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宗地范围、界线、出让宗地现状、周边相邻关系。如有疑问,竞买申请人应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人民政府提出,同时将该异议申请书提****规划局备查;异议****人民政府予以书面答复,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3日前,我局****人民政府书面答复的或竞买申请人对答复再次提出书面异议的,将中止本次公告或发布延期补充公告;****政府予以书面答复后,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3日前,竞买申请人未再次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宗地无异议。标书代写
2.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予以解释。标书代写
3.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即视为对本出让宗地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竞买申请人竞得本宗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次挂牌宗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土地出让起始价。
5.本次挂牌出让竞得人产生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的20%部分即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超出部分转作预付款。竞得人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定金不予退还;《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
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8.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交付(宗地范围内空间、地表、地下等设施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确认),面积以交付时界址点控制的实有面积为准,出让价款不变;宗地开发所需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配套设施由竞买人自行考察、自行配建。
9.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挂牌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约定执行。
报名地点:****所有者权益和
开发利用科
挂牌地点:****交易中心
****银行账户:
户 名:****财政局****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山支行
账 号:127********001090
联 系 人:严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0556—****331
****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