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名称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鲁班路95号**禾田信息港4号楼1902号房
法定代表人:郭立玉 联系人:梁丹
邮编:530000 联系电话:139****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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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贵方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关于2024年**县教育系统教师培训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如下:
一、答复意见
质疑事项一:****一中标供应商(**鼎聚****公司)的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无效的声明函,中标供应商(**鼎聚****公司)的响应文件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质疑答复一: 根据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一的事实依据,****一中标供应商(**鼎聚****公司)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列属性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问题,经查证,该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实属于无效声明函。因此本项目标项一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故本项目标项一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废标。
二、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1.因本项目标项一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废标。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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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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