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8 17:26
关于调整**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核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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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及修改后胡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4年4月28日,我委以怀发改投资〔2024〕21号文件作出了《关于核准**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批复》,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发生改变,****公司对**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调整。原怀发改投资〔2024〕21号文件作废,项目编码不变:2404-431200-04-02-583472。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在鹤**、**县区域建设鹤中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处理厂扩容工程、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四个子项目。(1****处理厂扩容工程。该子****处理厂进行扩容,设计规模由5万m3/d扩容至10万m3/d,同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64.99km。(2)供水能力提升工程。****水厂(供水能力为15万m3/d)改造供水管网87.04km,**供水管网154.94km;****水厂(供水能力为5万m3/d)厂区进行提质改造,更新净水设备与厂区构筑建物,配建供水管网47.77km,改造供水管网63.00km;在**、**之间区域**互联互通管网19.76km;****泵站4处,建设智能消火栓1763个,配套完善管网末梢水质检测系统及智慧水务系统等。(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要对部分**现有雨污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中**雨水管网280.89km,改建污水管网158.73km,配套建设检查井8792个以及雨污智能监测系统等。(4)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对泥鳅院溪、板山溪、井坪溪、**溪等水体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包括建设截污工程9870m,排污口治理84处,面源治理13785.00㎡,岸带修复44112.00㎡,水生态修复45950.00㎡以及建设水体监测系统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估算投资201535.1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建设期36个月。
四、批复依据:****规划局出具的《**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回函》、****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相关水厂的不动产权证。
五、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六、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的采购等均达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管。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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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