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比选“**高新区2024年排污源突发紧急情况处置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总价控制在:20万元以内,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年排污源突发紧急情况处置工程项目。
(三)本项目预算:由于排水户排污问题动态发生,难以准确预估工程量,因此控制价采取单项指标控制价的方式(详见附件1:《**高新区2024年排污源应急处置工程全费用单价测算表》),工程总费用不超过20万元,最终根据工程量和单项指标报价据实结算。
(四)工作内容:为确保污水冒溢等动态问题迅速清零,保障高新区河道水质稳定达标,需对排污源开展突发紧急情况处置工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堵排口、设置截污堰、抽排污水等。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根据排污源的地理位置、管径大小、深度、形状、流量等现场情况,制定临时封堵抽排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2、本项目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中选人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操作指南),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明确监护人员、操作人员,落实安全培训、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等;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市政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中选人需在接到采购人工作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制定封堵抽排方案,待采购人确认方案后,原则上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处置;(如遇特殊原因,如迎检,临时保障等,上述时间则以采购人具体要求为准)
5、中选人不得以非工作日、人员调度困难等原因拒绝或推迟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施工要求
满足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川建发〔2017〕5号文件及**高新区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工程施工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四)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五)验收标准
按比选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标书代写
(六)竣工结算
施工单位(中选供应商)向比选人提交竣工结算送审报告和结算审核所需相关资料。比选人按照局内审制度有关要求,委托相关机构对送审报告进行审核,审定的结算金额作为比选人与施工单位结算本工程款项的依据。
三、资质要求
1、参选人必须是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政府****管理处罚的说明;
★3、参选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须持有《**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报价要求。参选人在附件1《**高新区2024年排污源应急处置工程全费用单价测算表》的基础上进行单项指标控制价(全费用单价)下浮比例报价。一经中选,则中选价即作为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包干价”,合同履行期中选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增加合同费用;
(二)付款方式:由于排水户排污问题动态发生,难以准确预估工程量,因此控制价采取单项指标控制价(全费用单价)的方式,最终根据工程量和单项指标报价据实结算(单项指标报价=全费用单价*(1-下浮比例))。2024年12月,中选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突发紧急情况处置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工程费用金额的65%,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付清尾款(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中的工程费审减率不得超过10%,若审减率超出10%,超出部分从乙方的工程尾款中抵扣)。
五、公开比选安排
(一)比选程序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比选文件,于2024年6月11日10:00前,将参选资料现场递交至**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广场A座6****管理局水务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当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若**报名后,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为2家,则本次2家供应商直接进入提交响应文件环节。如提交参选资料供应商不足2家,则公开比选程序中止。标书代写
(二)比选规则
采购人将成立由3****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比,比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标书代写
(三)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具体评分表见附件2。
(四)中选规定
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供应商。标书代写
六、参选文件
比选资料需包含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承诺函(附件3);
5.报价函(附件4);
6.其他参选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施工方案、业绩情况、参与本项目人员情况等)。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七、联络方式
委托人(全称):****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9138
附件1:**高新区2024年排污源应急处置工程全费用单价测算表
附件2:综合评分表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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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