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后勤保障部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食堂风管净化器除油清洗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对**校区16家餐厅的油烟横管道、油烟竖管道、油烟净化器、吸风口、防火箅子、烟罩、排油烟风机等设备进行每年两次的清洁和保养,每次清洗和保养时间为一周。总体服务方案对项目采购需求分析理解到位,服务安排、工作流程、进度安排及内容熟悉程度、工具的配置组织计划及具体措施落实需定位准确清晰可操作性强。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钟老师,现场踏勘联系方式:133****9366。老师在接到潜在供应商现场踏勘电话后协助供应商完成现场踏勘,给与必要的便利。(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 |
| 服务团队 | 是 | 为保障项目正常运作供应商应配备不少于9人的服务团队。服务期内人员稳定性,本项目不可分包转包。 需提供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配置、服务岗位人员设置、人员来源及人员管理机制。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其分工。 供应商需承诺任何来历不明或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清洗维护工作,响应单位须对此严格把关,并对违反该项要求所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需提供各类设备“清洗保养”服务方案,包括清洗方式、所涉及到的工艺、所使用的设备、所用到的清洗试剂、清洗效果等的说明文档,可采用人工清洗、高压冲洗等方式,确保隐蔽部位也能实现有效清洗。 校内不具备符合环保管理规定的清洗作业场地,净化器需供应商自行拆卸运回清洗,校方会实地考察。清理产生的油污需供应商自行带回处理,且要有回收指定的单位,达到环保对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要求。 需承诺清洗后的油烟净化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要求,并能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 供应商需承诺在清洗过程中不得损坏设备,如造成损坏,必须恢复原状,不影响食堂正常运作。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该项目一年服务两次,每次服务限期一周,服务时间19:00时至3:00时。油烟净化器清洗前后的拆卸安装时间计入服务时间期限内。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表,项目实施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需承诺在没有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每次服务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学校方中标金额1%的延期违约金。 项目验收标准: 1.目测法:经清洗后用目测按标准进行验查; 2.照片对比法:在相同位置,原有状态照片与清洗后照片对比按标准进行验查。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本条款的自罚承诺书。 |
| 增值服务 | 是 | 针对本项目内容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内容列表。 |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排油烟设施可燃物清洗企业资格证书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近5年内(自2019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付款方式 | 是 | ****学校食堂烟道等设备清洗维护工作并通过验收后支付成交金额的50%,****学校食堂烟道等设备清洗维护工作并通过验收后支付成交金额的50% |
| 服务期限 | 是 | 从2024年7月到2025年6月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310********8150027780
户名:****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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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