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因中国电建********浪江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06月11日10:00分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cn)进行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30m3/天 |
台套 |
1 |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培训、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竞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进行补充。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通知后15天内送至采购人施工现场进行交货。
3、交货地点:**省**市广**五和镇水电四局施工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符合设计参数及现场调试要求(详见第五条)。
4.1、在非雨季期间应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在雨季期间应经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至上、下库所在支流Ⅲ类水体。
5、质保期:12个月。
1、报价响应人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1个竞标规格的产品。
2、竞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2020-2023)内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至少3份合同,附合同扫描件)。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付款方式:
6、付款方式
6.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6.2、合同价格的支付
到货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4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货设备金额的60%作为到货款:
(1)乙方提供经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设备到货验收单:
(2)乙方签发的设备的质量证书;
(3)乙方开具到货设备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乙方开具与需支付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安装验收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设备金额的25%作为安装调试款:
调试运行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10%的设备款:
质量保证金: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6.3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分局****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等。
6.4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7、询价文件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报价者,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cn)在线注册水电四局合格供应商并报名参加询价, 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7: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0:00时。标书代写
8、成交确定原则:满足质量标准或要求等且报价最优。
9、投标人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招标人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技术指导。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 1 |
设备费 |
||
| 2 |
运杂及保险费 |
||
| 3 |
备品备件 |
||
| 4 |
专用工器具 |
||
| 5 |
易耗品 |
若有 |
|
| 6 |
技术服务费 |
||
| 7 |
其它 |
||
| 总计: |
金额填入竞标函中 |
||
| 税率: |
% |
||
| 质保期满后N年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 |
若有 |
||
|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
若有 |
||
| 其它服务 |
若有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设备分项报价表 单位: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出厂价) |
制造厂 |
备注 |
|
| 单价 |
总价 |
|||||||
| 1 |
||||||||
| 1.1 |
||||||||
| 1.2 |
||||||||
| 1.3 |
||||||||
| 2 |
||||||||
| 2.1 |
||||||||
| 2.2 |
||||||||
| 2.3 |
||||||||
| 3 |
||||||||
| 3.1 |
||||||||
| 3.2 |
||||||||
| 3.3 |
||||||||
| N |
||||||||
| N+1 |
||||||||
| N+1.1 |
||||||||
| N+1.2 |
||||||||
| N+1.3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运杂费 |
||||||
| 2 |
保险费 |
||||||
| 3 |
其它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
| 2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
| 2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易耗品分项报价表(若有) 单位: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
| 2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现场技术服务费 |
|||||||
| 1.1 |
||||||||
| 1.2 |
||||||||
| 2 |
工厂技术服务费 |
|||||||
| 2.1 |
||||||||
| 2.2 |
||||||||
| 3 |
设计联络会 |
|||||||
| 3.1 |
||||||||
| 3.2 |
||||||||
| 4 |
培训费 |
|||||||
| 4.1 |
||||||||
| 4.2 |
||||||||
| 5 |
其他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分项报价表 单位:
表格格式由竞标响应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中心349号8栋1206室
邮 编:650225
联系人:王**
电 话:187****6902
电子邮箱:****@qq.com
技术联系人:唐永刚
电 话:177****7865
电子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张 涛
电 话:183****6853
电子邮箱:****@qq.com
五 技术规范
1.质量标准或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符合设计参数及现场调试要求。
2.在非雨季期间应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在雨季期间应经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至上、下库所在支流Ⅲ类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