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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诊所的变更登记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拟变更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诊所;
机构地址:**市**区渡**路299****广场)1-201
拟变更后诊疗科目:内科;中西医结合科;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电话:0514—****6170;
联系地址:**市**东路12号12栋,邮编: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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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