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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15:41 |
| 预算金额 | ¥4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毛鹤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526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沈州路4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科长 024-****61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毛鹤屿 186****5263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购置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购置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综[2018]693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库〔2019〕212号)和《****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辽财综[2020]302号的相关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和《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团结路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沈州路41号
联系方式:徐科长 024-****616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毛鹤屿 186****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