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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6-04 22:31
| 90天 |
| 1.1元 人民币 |
| 6,068,136.11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招标文件第三页招标公告十一、其他 第3、4、5条变更为:“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1505 6.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7.本工程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