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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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2024年范楼镇夏季小麦秸秆离田收储利用项目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06-04 19:5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4年范楼镇夏季小麦秸秆离田收储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4年范楼镇夏季小麦秸秆离田收储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1、项目地点:**范楼镇境内。 2、项目概况:在范楼镇范楼村、黄村集村、丁寨村、大胡楼村、蒋湾村、黄坝村、鲁套村、袁庄村、骆庄村、耿庄村、徐平楼村、牛庙村、李庄村、京庄村、果园村、幸福村、千里井村、刘楼村、徐楼村、金陵村、王庄村、孟庄村、齐阁村、马庄村、汪楼村、秦王口村、邓庄村、欧庄村、虺城村、齐庄村、桃园村等31个行政村,开展2024年夏季小麦秸秆离田收储利用工作,离田涉及面积约2.1万亩。 3、施工期: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4、本项目主要内容 4.1、按甲方指定地点精心组织秸秆离田收储机械设备:按照离田面积、地块、打捆机性能及作业能力,合理组织、统筹安排农用机械,确保收储机械备足备齐,不能因机械不足耽误农时。 4.2、秸秆离田后的捆包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作物收获当天将作物秸秆全部打捆、并于当天****中心。 4.3、秸秆打包离田后,不得出现成片遗留秸秆或存有明显的遗漏秸秆。 4.4、秸秆运输途中,要有围网固定,禁止抛洒。 4.5、在作物收获完毕后,秸秆收储点内的打捆秸秆在当年十月份前清运完毕 |
| 范围 |
范楼镇秸秆离田收储利用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①合法有效的法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响应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③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④****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偏离表(格式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 5、分项价格表(格式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 6、《承包人用于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表》(格式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 7、服务方案 8、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特别要求的除外; (四)综合评审评分项 要求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 (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 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06-05 00:00 至 2024-06-08 00:00 |
| 获取方式 |
邮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6-08 00:00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4-06-08 00:00 |
| 开标地点 |
****政府二楼开标室 |
其他
邀请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JYT(2024)-01007 (供应商): 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受****委托,****对2024年范楼镇夏季小麦秸秆离田收储利用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单位**,请按以下要求参加投标。 第一章 项目说明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2024年范楼镇夏季小麦秸秆离田收储利用项目 三、项目编号:JSJYT(2024)-01007 四、获取邀请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邀请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政府二楼开标室; 3、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形式发送。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网(http://www.****.cn); ④“信用**”网(http://www.****.cn); ⑤“****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5.首次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供应商应当按照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项目预算金额:31.5万元。 八、采购需求:详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九、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2、按照《投标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详见《邀请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报价表》。 第二章 投标保证金 十一、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邀请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邀请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未能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署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三章 响应文件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6日上午09:30。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政府二楼开标室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上午0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3日上午09:30。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府二楼开标室 6、供应商应当在《邀请招标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送达《邀请招标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1、首次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 2、《邀请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必须加盖印章(公章),供应商未按照《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响应无效。 3、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需单独密封、注明页码,并注明“于2024年06月03日上午09:3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投标报价供应商公章。正面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间,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单位提供给采购人。 5、供应商应当按照《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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