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制供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制供氧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20立方每小时固定式制氧站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1.制氧机组按照制氧机房进行布置,****中心供氧管道系统进行可靠连接。 2.氧气制造原理必须为PSA技术,采用**或多塔流程设计。 3.制氧设备输出氧气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WS1-XG-008-2012 富氧空气(93%氧)》要求 。 4.制氧设备配件之间的连接管道材料优质,采用脱脂不锈钢材质或铜材的管路及阀门等配件。 5.整套系统应配置高性能的智能化控制系统,用户可以方便地控制该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并且可以实时监控(如各仪表的显示,包括压力、流量、氧气纯度等),所有监控仪表须适应高原环境条件。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报警器将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必要时执行保护停机,整套机组根据功率大小配置匹配的稳压器。 6.配置一套制氧设备运行管理平台软件(win7环境),可同时管理多台设备,软件支持中文功能。具备数据联网功能,完全开放通讯接口协议,实时进行数据监控和数据保存,具备空压机故障报警、空气储罐和氧气储罐压力报警、氧气输出浓度报警、制氧主机运行状态报警功能;签订保密协议。
需满足的要求:1.投标人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 4.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制氧主机应获得《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中心供氧系统),****管理局备案。 6.投标人必须为制氧设备生产企业。 7.投标人应由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承建。 注: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
见附件 | 480.00 | 2024年09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马金虎
联系方式:158****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