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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6-04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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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二-水利水电-施工 |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市随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第 3 ****水库东干渠及渠系建筑物整治(****003)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关于投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中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其他施工临时工程的取费标准的问题,按照水利部发布的水总[2014]429号文中规定执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按照1至4部分**工作量之和*1.5%取费,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按照 1至4部分**工作量(不包括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之和*2.5%取费。 2、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文件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