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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申请人网上申请、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和审定,敖子月等794名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按姓氏拼音排序)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其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0日(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27-****0466;电子邮箱:****@163.com。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进入审批认定、证书制发等程序。预计将于7月8日-7月12****中心1号楼2楼D67窗口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其中选择“一次办”并填写寄送地址的申请人,预计将于7月8日交由邮政采取快递到付方式送达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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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