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市**区大孟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市**区大孟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市**区大孟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0万元。(以百分比形式进行报价)
四、****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水务工程)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截图证明并盖章。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日9:00-12:0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市**区大寺镇**南路36****广场A座804)。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将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文件付款凭证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126.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邮件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账户号码:4413 5010 0100 0402 19,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3)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0:00。标书代写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大寺镇**南路36****广场A座804。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6月17日10:00。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市**区大寺镇**南路36****广场A座804。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德新、郉莉萍
2.联系电话:022-****515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市******北路西侧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主任,022-****297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大寺镇**南路36****广场A座804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15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无)
****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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