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6月5日宣威市锦翔商贸有限公司30万吨/年水稳料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宣威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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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6月5日****30万吨/年水稳料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5 15:09: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654,传真:0874-****654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宣****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655400

项目名称

****30万吨/年水稳料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村委会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采石厂内,用地属于****采石厂现有土地,采石厂与水稳料拌合站所属均为****,项目建成后生产所需的公分石、瓜子石、砂等原料由****采石厂直接供给,项目占地约600m2,**1条30万t/a水稳料生产线、生产车间彩钢瓦大棚、水泥筒仓、沉淀池等,办公生活区、供配电、给排水、危废暂存间、车辆冲洗等依托****采石厂已建设施。

本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0万吨/年水稳料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村委会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及占地类型:占地面积约600m2,占地类型为工矿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或生产能力:**1条水稳料拌合站生产线及配套筒仓等设施,以及配电室、沉淀池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先进的搅拌、输送等相关设备,达年产30万吨水稳料的生产能力。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4万元,占总投资36.4%。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生产车间大棚、水泥筒仓、环保设施等,建设1条水稳料生产线,年产30万吨水稳料。具体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1m3/d,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5m3/d,场地雨污水产生量约2.56m3/d(雨天),主要污染物为SS。为防治废水对地表水造成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设置1个容积为3.5m3的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场地雨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场地雨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降尘。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粉尘。为了减小粉尘排放量,削减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采取如下措施: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统一堆放,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降尘、遮盖等,水泥应设置专门的堆棚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电钻、切割机等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值在80~95dB(A)。为确保厂界处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削减项目的噪声值,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设备安装期间,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围栏或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禁止超速、超载,同时制定合理的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运输路线尽量选择避开人群聚集区域的路线。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和各种包装材料,平均约5t。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需要进行土石方开挖,项目土石方开挖量较小,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kg/d。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公司,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地势低洼处填补;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乡镇生活垃圾清运部门处置。经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搅拌机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分别回用于搅拌机冲洗和运输车辆冲洗。职工办公废水依托****采石厂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业生产。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粉尘污染。原料上料、输送、搅拌等都会产生扬尘,骨料存储也会产生少量粉尘。因项目不建设骨料堆场,骨料从****采石厂堆料场内取用,采石厂堆料场为封闭式彩钢瓦大棚,且大棚顶部设置有喷雾降尘装置,骨料堆场扬尘和铲装粉尘排放量很小,本项目不再对此部分粉尘进行分析。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的环节为骨料上料、水泥筒仓卸料、骨料输送、车辆运输、搅拌机落料和搅拌,具体分析如下:项目配料仓置于封闭式大棚内,大棚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配料过程中的粉尘排放量很小,颗粒物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中物料输送、转载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来源于皮带传输过程。生产线设置于封闭式大棚内,输送皮带用彩钢瓦封闭,粉尘产生量少,粉尘产生后经大棚阻隔向外排放,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搅拌机置于封闭式大棚内,大棚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搅拌过程为湿式作业,搅拌机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搅拌工序粉尘经处理后排放量很小,粉尘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水泥筒仓自带1个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水泥筒仓粉尘通过仓顶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口粉尘经处理后排放量很小,粉尘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输车辆行驶时会产生扬尘,项目厂内运输距离短,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对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车身和车轮进行冲洗等措施,道路扬尘产生量少,粉尘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由表4-8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四、固体废物 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过程中会产生布袋除尘器收尘。根据废气源强核算,布袋除尘器收尘约32.89t/a,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沉淀池会产生沉渣,产生量按每沉淀1m3水产生2kg计,根据项目水量平衡图,项目沉淀池沉淀水量为270m3,则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0.54t/a。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公司****采石厂破碎机进行破碎后再返回本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项目劳动定员5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算,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0.75t/a。项目区在适当位置设1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置于带盖垃圾桶中,由乡镇生活垃圾清运部门处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机油,主要用于保持生产设备润滑及基本保养使用;项目在机修及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预计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为危险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采石厂建设有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采石厂危废暂存间,回用于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的分类,本项目为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只进行简单分析。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Ⅲ类项目,为污染影响型项目,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占地规模为小型,土壤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故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分析不开展专项评价。建设单位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废机油泄漏,防止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因此,拟建项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结论

项目利用****采石厂空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节约了土地**;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

建设单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可防控,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小,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

综上所述,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在采纳并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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