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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6-05
| 项目名称 | **县刁口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刁口乡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572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毕佐强 |
| 联系人 | 李强 | 联系电话 | 131****2890 |
| 项目投资(万元) | 61508.48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管网工程。建设供水管网约57.53km,污水管网约84.96km,再生水管网约44.58km,供热管网约1.20km,蒸汽管网约86.56km。2、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对管网沿途道路进行提升改造约32.15km。3、配套工程。完善强排站等相关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对粪便采取修建临时性旱厕3间措施后通过过修建化粪池排放至并及时清运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主要是工程建设中开挖的废弃土石方,主要堆放在沿管线的两侧低洼地,进行整平,可减少以后城乡建设的回填土方。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到市政垃圾掩埋场掩埋。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弃物应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经他们采取措施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注意高噪声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采取轮班作业和发放噪声防护用具。承包商做好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输车辆在穿行村镇居民点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以免噪声对居民的干扰。对夜间一定要施工又要影响周围居民环境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的装置,以保证居民区的环境质量。施工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配备耳塞、耳罩等。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应定期进行化验、消毒。加强环境噪声监测,监测施工期间的噪声源对动物的影响程度。若噪声超过规定标准,承包商必须对运输车辆加装消音设备,在道路两侧设置隔声屏障。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工作管理机构中应设有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协调工作。各施工承包商应配置专门的环保人员,做好施工期保护工作。路基边坡、中央分隔带、护坡道及边沟、排水沟外侧路基用地范围进行水系;在路界外两侧适宜范围内营造林地、草地,形成绿色公路走廊。对施工临时用地,按原有土地功能予以恢复;荒地、闲置土地进行水系,恢复植被。 | ||
| 承诺:**** 毕佐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毕佐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