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第三次公示)

审批
湖南-怀化-溆浦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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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 (第三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5 10:14

怀溆环评[2024]5号

******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公司在**省**市**县**镇岩板村实施该项目(东经:110°31′45.207″,北纬27°24′56.986″)。

一、****基地位于**镇、龙庄湾乡、葛竹坪、黄茅园镇;加工基地位于**县**镇岩板村,在**县4个乡镇22个行政村内的传统山银花种植****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梯田修复、苗木更换、合理施肥、修剪更新、 除草清杂、农药喷洒等, 并配套进行内部机耕道的建设等,涉及的乡镇和行政村有:**镇(红岭村、红岩村、黄江村、梁家洞村、栗山村、大华村、温水村);龙庄湾乡(龙庄湾村、刘家湖村、柳沙坪村);葛竹坪(山背村、步家垅村、天星村、双江、鹿山村、岚水江村);黄茅园镇(油麻村、金中村、高桥村、西坪村、紫云村、景江村)共34310.50亩。总投资:21678.65****基地项目投资21298.65万元,****基地投资380万元),环保总投资500****基地项目环保投资499万元,初加工环保投资约10万元)。

本项目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将编制的监督性检查资料报我局备案。

三、在项目施工及营运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环保台账,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运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市扬尘防治“6个100%+2”的要求,施工时应设置围挡、保持路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篷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营运期锅炉燃烧的生物质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35m的DA001排气简排放,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排放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在场地内修建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水厂,经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二都河。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均安装减震座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夜晚22时至翌日6时应禁止高噪声设备的施工,特殊情况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物料运输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文明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的要求。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正常运行,通过采取建筑屏蔽、建筑隔声和绿化措施,在厂房密闭降噪,距离衰减后,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建筑材料等,需要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区域生活垃圾一起处置;建筑垃圾交由当地渣土办统一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废包装袋破损袋子****公司处理,筛选废弃物主要包括叶子、树枝,****公司处理;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外售给物质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统一处置。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736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分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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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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