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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砖瓦行业产能减量置换方案的公示》已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信息化局网站完成公示,公示结果为无异议。按照《四****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坚决遏制烧结砖瓦行业产能盲目扩张的通知》(川经信冶建〔2018〕106号)、《****信息化厅等7部门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经信材料〔2020〕201号)等要求,现予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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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