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汽车零部件2.03亿件项目 | **** | ****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通达路9号 | **市******公司 | ****拟投资1977.02万元利用现有车间500m2,建设“年产汽车零部件2.03亿件项目”,年产PG250卡环2.03亿件、年热处理PG150卡环产品0.27亿件 | (1)废气: 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净化后与热处理废气汇合,最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采取筑隔声、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中废金属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包装桶等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本项目固废去向合理,预计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