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车辆处置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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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公交集团车辆处置项目(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712元,本项目按“单车出让价”进行投标报价,“单车出让价”不得低于下述“单车最低出让价”。

包号

标的内容

单车最低出让价(元)

合计最低出让价(元)

1

淘汰公交车宇通ZK6120CHEVPG1 40台

26257元/台

****280

2

淘汰公交车宇通ZK6932HGA9 23台

17098元/台

393254

淘汰教练车宇通ZK5110XLH 3台

13678元/台

41034

淘汰教练车骊山LS5110 XLHN5 2台

13072元/台

26144

1.5采购需求:

包1:淘汰公交车40台(宇通ZK6120CHEVPG1),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包2:淘汰公交车23台(宇通ZK6932HGA9)、淘汰教练车3台(宇通ZK5110XLH)、淘汰教练车2台(骊山LS5110 XLHN5),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1.6出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车辆手续及车辆注销证明并移交给出售方(具有二手车出口资质的,可以于80天内处置)。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竞买人应符合下述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或具有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买人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近三年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竞买人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出售方或者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竞买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竞买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标书代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包1:如竞买人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与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工信部白名单”)之一的任一企业的**协议、与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企业的**协议;◆提供相应的证书、**协议。

注:为便于核查,工信部白名单企业附在《谈判文件》中,各竞买人认真核实,若**的相关企业名称与企业名单中的名称不一致、名称有变更时,需附变更的证明材料。

如竞买人为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的,****商务厅核准的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中。◆提供证明资料。

包2:如竞买人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与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企业的**协议;◆提供相应的证书、**协议。

如竞买人为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的,****商务厅核准的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中。◆提供证明资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竞买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小组对竞买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竞买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标书代写

3.获取谈判文件

3.1时间:2024年 6月6日至2024年 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3.3方式:现场或网上

3.3.1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4.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2地点:****开标厅(**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一楼)。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5.1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时间)

5.2地点:****开标厅(**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一楼)。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招标采购网http://www.****.com”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出售方信息

名 称:****

地址:安钢大道403号公交西车场

联系人:魏志平

联系方式:151****2936

7.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聂光辉

联系方式:0372-****981、****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983

****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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