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管所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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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17:21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区天利**20栋1单元3001室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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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24.83634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明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77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绥安镇鼎元南路4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139****1555、林先生136****04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天利**20栋1单元30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林0596-****775 | ||
项目概况
********管所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天利**20栋1单元3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管所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8363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3527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 量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预算 金额 |
最高 限价 |
谈判 保证金 |
| 1 |
********管所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
一 项 |
建筑业 |
248363.44元 |
223527.09元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所属单位为准。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天利**20栋1单元3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方式报名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县绥安镇麦市街西183号金绿欧洲城21幢1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县绥安镇麦市街西183号金绿欧洲城21幢1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鼎元南路42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39****1555、林先生136****0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天利**20栋1单元3001室
联系方式:小林0596-****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明峰
电 话: 059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