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家储备林基地第一期怀集片区10万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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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第一期**片区10万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5 21:27:39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基地第一期**片区10万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自主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基地第一期**片区10万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内容:为****基地第一期**片区10万亩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5、项目实施地点:**市**县范围内。

6、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工作完成。

7、服务质量要求:招标代理服务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8、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按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在0%~30%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30%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为含税报价,报价包含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工资费用及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人员工资发放、劳保福利、项目运营服务、风险金、税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9、最高限价:(含税)37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叁仟元整)。(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文件;以及税务局增值税****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信誉要求:

(1)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栏”查询截图(未出现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查询);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截图(未出现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查询截图);

(3****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

(注:投标人须将信誉要求查询结果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公司(总所)的信誉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如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标书代写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6月08日17:30。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9:30。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递交地址及收件人:**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13楼,张先生,134****2525。

4.开标地点:**市**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13A楼评标室。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13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9****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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