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7382.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闽宁****园区道路以南、园区道路以北、宁****公司项目用地以东、英力特项目用地以西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用地 | 27382.7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46.8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014 | |||
| 起始价: | 546.89万元 | 加价幅度: | 22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 ||||
| 宗地编号: | 永地(G)[2024]-14号 | 宗地总面积: | 3378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闽宁镇闽宁产业园,空地以东、经二路以西、纬三路以南、空地以北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9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工业用地 | 33780 | ||||||
| 投资强度: | 24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4.2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13 | ||
| 起始价: | 324.29万元 | 加价幅度: | 1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 ||||
| 宗地编号: | 永地(G)[2024]-13号 | 宗地总面积: | 530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胜利乡**沟以南、林带以东、******公司项目用地以西、耕地以北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工业用地 | 53029 | ||||||
| 投资强度: | 118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4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067 | ||
| 起始价: | 1043.5万元 | 加价幅度: | 42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5日 09时50分;
永地(G)[2024]-14号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5日 10时10分;
永地(G)[2024]-13号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5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永地(G)[2024]-14号土地竞得人取得该宗地后,需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标准地“3+X”控制性指标。其中: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9,建筑系数≥40%,绿化率≤20%,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60万元/亩,亩均产值≥205万元/亩,亩均税收≥8万元/亩。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办公厅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1〕10号)文件执行。 2.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城杨和街255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951-****309
开户单位:****政府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