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师市出告字〔2024〕9号
经第八师**市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3-第八师-59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地块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2023-第八师-59号 |
位于142团镇区 |
18321.57 |
挂牌 |
物流仓储 用地 |
FAR≥0.7 |
BD≥30% |
/ |
H≤24米 |
30 |
182 |
182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相关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日,****服务中心****规划局20208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日,****服务中心****规划局20208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8时。经审查,标书代写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7月1日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向东约200米);挂牌时间:2024年6月21日10时至2024年7月3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三)根据有关规定,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竞得人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提交竞买报名资料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心****规划局 联系人:韩晖明 联系电话:0993-****008
揭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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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