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6 |
| 标题 | 关于********基地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2.3 #楼屋面增加空调机房、排烟机房及空调水井。3.3 #楼一层2轴~ 5轴交T轴~ V轴处取消变配电室及男女更衣室,增加空调机房、 6轴~ 7轴交A轴~ B轴处变配电室取消、 12轴~ 13轴交A轴~ B轴处增加空调机房、 10轴~ 17轴交H轴~ V轴取消仓库功能调整为厂房,文本配套分析、管综分析相应调整。6.3 #楼二层6轴交C轴处增设排烟井、 10轴交E轴南侧处增设排烟井及空调水井、 5轴交T轴东侧处增设水井及排烟井、 11轴交S轴与13轴交H轴处增设排烟井、 6轴交H. | ||
****开发建设的********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县经开区三期。
该项目于2022年07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0072号),并于2022年8月23日进行了规划调整(侯自然审〔2022〕011号)。该项目总平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4822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471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524.3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73738.8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625.69平方米,容积率1.565,建筑密度31.55%,建筑系数40.25%,绿地率15.00%,机动车停车位26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56个。
现建设单位考虑项目生产需要,向我局申请在满足土地合同约定的经济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根据侯自然审〔2022〕011号调整的规划总平,调整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内相关分析图的竖向标高。
2.3#楼屋面增加空调机房、排烟机房及空调水井。
3.3#楼一层2轴~5轴交T轴~V轴处取消变配电室及男女更衣室,增加空调机房、6轴~7轴交A轴~B轴处变配电室取消、12轴~13轴交A轴~B轴处增加空调机房、10轴~17轴交H轴~V轴取消仓库功能调整为厂房,文本配套分析、管综分析相应调整。
4.3#楼因厂房设备吊装需求,于二层平面图中A轴交6轴11轴,和V轴交11轴增加设备吊装出入口,三层至五层平面图中A轴交6轴11轴,和V轴交7轴和11轴增加设备吊装出入口。
5.3#楼一层6轴交C轴处增设排烟挂井及弱电间、10轴交E轴南侧处增设排烟挂井、5轴交T轴东侧处增设排烟挂井、13轴交V轴南侧增设排烟挂井、13轴交H轴处配电间取消、6轴交U轴处配电间扩大、6轴交A轴处局部格栅取消、1轴与17轴交A轴~B轴处窗户尺寸调整、3轴~1/5轴交V轴窗户大小及样式调整。
6.3#楼二层6轴交C轴处增设排烟井、10轴交E轴南侧处增设排烟井及空调水井、5轴交T轴东侧处增设水井及排烟井、11轴交S轴与13轴交H轴处增设排烟井、6轴交H轴增设空调水井、10轴~11轴交J轴处增设配电间及空调水井、13轴交H轴处取消原西侧配电间、17轴交J轴处增设配电间、6轴交A轴处局部格栅取消、7轴交B轴北侧增加窗户、7轴交D轴南侧增加窗户、5轴交F轴~G轴西侧窗户样式调整、5轴~1/5轴交V轴处增加窗户。
7.3#楼三层6轴交C轴处增设排烟井及空调水井、10轴交E轴南侧处增设排烟井及空调水井、5轴交T轴东侧处增设水井及排烟井、11轴交S轴处增设排烟井、6轴交H轴增处设空调水井、10轴~11轴交J轴处增设配电间及空调水井、13轴交H轴处配电间取消、17轴交J轴处增设配电间、11轴~12轴交A轴~B轴处增设空调机房、6轴交V轴处配电间缩小、6轴交A轴处局部格栅取消、7轴交B轴北侧增加窗户、7轴交D轴南侧增加窗户、5轴交F轴~G轴西侧窗户样式调整、4轴~1/5轴交V轴处增加窗户。
8.3#楼四、五层6轴交C轴处增设排烟井及空调水井、10轴交E轴南侧处增设排烟井及空调水井、5轴交T轴东侧处增设水井及排烟井、11轴交S轴处增设排烟井、6轴交H轴增处设空调水井、10轴~11轴交J轴处增设配电间及空调水井、13轴交H轴处配电间取消、17轴交J轴处增设配电间、6轴交V轴处配电间缩小、7轴交R轴~T轴处增设弱电间、6轴交A轴处局部格栅取消、7轴交B轴北侧增加窗户、7轴交D轴南侧增加窗户、5轴交F轴~G轴西侧窗户样式调整、4轴~1/5轴交V轴处增加窗户。
9.3#楼二层至四层10轴~17轴交H轴~V轴中间仓库布局调整。
10.3#楼一层至五层5轴~6轴交F轴~G轴,****办公室,及在6轴~7轴交B轴~C轴与4轴~5轴交T轴交V轴处分别增设一处卫生间。
11.因上述更改,厂房面积增多,仓库面积减少,设备房面积减少,地面增加3辆机动车和17辆非机动车指标,文本停车分析图相应修改。
12.因上述更改,文本总平彩图、经济技术指标表,竖向分析、场地剖面分析图、涉及3#楼的效果图、3#楼立面材质分析图、3#楼平立剖技术图纸相应调整。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主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4822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471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165.7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74380.2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625.69平方米,容积率1.578,建筑密度31.55%,建筑系数40.25%,绿地率15.00%,机动车停车位27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73个。
以上调整符合土地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0日。公示地点:********基地建设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0065,地址:****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1316,地址:****中心C楼5****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变更前图纸(变更部分)
2.变更后图纸(变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