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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CH202202、03号地块项目勘察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CH202202、03号地块项目勘察招标文件补疑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0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要求“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我公司为全资高校校办企业,属于事业单位附属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学校****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养老、****学校缴纳。我公司可以提供:
(1)企业与高校的附属关系证明材料;
(2)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管理中心”及院校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养老、医疗缴纳证明;
(3)相关人员注册证书在“**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请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市烔炀镇半岛大道以东、指拦路以南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866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3271
2024年6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
附件:****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