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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一元民生保险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1: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0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桑金普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9-****006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路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0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路255号缔景城19-1-30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581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元民生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50页)报价得分:保险额度报价大于或者等于最低标准的为有效报价;低于最低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有效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10×100%。现更正为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西路69号
联系方式:031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255号缔景城19-1-3002
联系方式:0311-****5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金普
电 话:0319-****00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