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4002MA78UHTW3P | 建设单位法人:石磊 |
| 卢昌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市 |
| **市英也尔乡北侧南台子,现有伊****处理厂内填埋区北侧空地 |
| **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90-生物质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市 **市英也尔乡北侧南台子,现有伊****处理厂内填埋区北侧空地 |
| 经度:81:9:26 纬度: 43:58:4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9 |
| 新环审〔20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6300 |
| 8504 | 运营单位名称:**** |
| ****4002MA78UHTW3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公司 |
| ****0100MA785BFP48 | 验收监测单位:**环疆****公司 |
| ****0104MA77MF5765 | 竣工时间:2023-0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3-05-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6-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正常年可处理入场垃圾量为33.33万吨/年,可发电11154.82万度,外供电约9258.5万度/年,吨垃圾折算上网电量为277.79度/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正常年可处理入场垃圾量为33.33万吨/年,可发电11154.82万度,外供电约9258.5万度/年,吨垃圾折算上网电量为277.79度/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主要由垃圾接收储存、垃圾搅拌供料、垃圾焚烧、余热回收、汽轮发电、烟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灰渣处理等单元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主要由垃圾接收储存、垃圾搅拌供料、垃圾焚烧、余热回收、汽轮发电、烟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灰渣处理等单元组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垃圾焚烧产生的含烟尘、HCL、SO2、NOx及少量二噁英等有害气体和重金属的焚烧烟气经净化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后,经一座80m高烟囱排放,焚烧炉设置炉内运行工况监测系统和外排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石灰库卸料及石灰配料产生的废气、飞灰气力输送至飞灰固化车间期间的落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密闭收尘、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分别通过设于石灰库顶部、飞灰固化车间顶部25m高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恶臭气体,垃圾仓、卸料大厅、****处理站等产生的臭气在焚烧炉全部停炉检修工况下经主厂房内的除臭风机引至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后,经40m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处H2S、NH3、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2.废水: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返回循环冷却集水池回用,浓水回喷垃圾堆体进入焚烧炉焚烧。锅炉排污水及循环水排水排至降温池冷却后二次利用,剩余部分用于厂房及卸料平台****处理站处理。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焚烧炉渣、空压站废滤料送往项目****处理厂的填埋区填埋;化学水处理废滤料、渗滤液处理废膜和污泥、除臭装置废活性炭送入焚烧炉焚烧。运营期产生的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稳定固化后经鉴别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送往项目****处理厂的填埋区填埋处置。当本项目飞灰浸出浓度超标,不能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的条件下,飞灰需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化学水处理废树脂和废机油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2台焚烧炉产生的焚烧烟气经2套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标准要求后,经2根80m高烟囱排放。 石灰浆液系统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飞灰固化系统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主厂房内的除臭风机引至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后,经40m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H2S、NH3、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运营期全厂废****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返回循环冷却集水池回用,浓水回喷垃圾堆体进入焚烧炉焚烧。锅炉排污水及冷却水排水、化学水装置浓排水等,用于厂房及卸料平台冲洗,冲****处理站处理。 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空压站废滤料、****处理站废膜和污泥、除臭装置废活性炭、废树脂送入焚烧炉焚烧。焚烧炉渣临时堆存于主厂房后水泥硬化空地,待伊****发电厂炉渣**化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运至该项目经除铁后,****填埋场填埋区填埋处置;稳定固化后的飞灰经鉴别,浸出液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相关要求后,****处理厂填埋场处理,不能满足该标准要求的,需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实验废液集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 焚烧炉渣送至炉渣**化综合利用项目,经除铁后****处理厂填埋处理;空压站废滤料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厂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2013年修订)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做好地下水、土壤监测。 2.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储罐区储罐配置液位仪自动计量系统并设置围堰,设置一座1200立方米事故池。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3.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按要求标识强化环境管理和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厂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2013年修订)要求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制定了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 2.柴油储罐区储罐配置液位仪自动计量系统并设置有围堰、事故油池,厂区设置1座1200m3事故池。运营期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3.已按照规定设置了规范化的污染物排放口,并按要求标识强化环境管理和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5.6 | 0 | 0 | 0 | 5.6 | 5.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9.22 | 122.78 | 0 | 0 | 9.22 | 9.22 | / |
| 0 | 89.11 | 383.68 | 0 | 0 | 89.11 | 89.11 | / |
| 0 | 2.23 | 0 | 0 | 0 | 2.23 | 2.2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采用预处理+厌氧系统(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其中调节池3500m3、厌氧池2896m3、MBR反硝化池1600m3、硝化池2400m3、反渗透清液池300m3、污泥池300m3、脱水清液池40m3;污泥处理:脱水+运至焚烧炉处理。反渗透浓缩液:喷入焚烧炉处理。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 | 预处理+厌氧系统(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其中调节池3500m3、厌氧池2896m3、MBR反硝化池1600m3、硝化池2400m3、反渗透清液池300m3、污泥池300m3、脱水清液池40m3;污泥处理:脱水+运至焚烧炉处理。反渗透浓缩液:喷入焚烧炉处理。 | 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 |
| 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预留PNCR)+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十布袋除尘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标准要求 | 采用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预留PNCR)+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十布袋除尘 | 1#、2#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 ||
| 石灰仓废气采用布袋除尘+2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 石灰仓废气采用布袋除尘+2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此工段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颗粒物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 ||
| 布袋除尘+2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 布袋除尘+2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此工段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
| 采取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采取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49~53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8~51dB(A),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厂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2013年修订)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做好地下水、土壤监测。 | 厂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2013年修订)要求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制定了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 |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焚烧炉渣、空压站废滤料送往项目****处理厂的填埋区填埋;化学水处理废滤料、渗滤液处理废膜和污泥、除臭装置废活性炭送入焚烧炉焚烧。运营期产生的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稳定固化后经鉴别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送往项目****处理厂的填埋区填埋处置。当本项目飞灰浸出浓度超标,不能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的条件下,飞灰需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化学水处理废树脂和废机油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运营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工作。 | 运营期产生的空压站废滤料、****处理站废膜和污泥、除臭装置废活性炭送入焚烧炉焚烧。焚烧炉渣临时堆存于主厂房后水泥硬化空地,待伊****发电厂炉渣**化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运至该项目经除铁后,****填埋场填埋区填埋处置; 验收监测期间,稳定固化后的飞灰经鉴别,浸出液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相关要求后,****处理厂填埋场处理,飞灰浸出液检测因子浓度不能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的条件下,飞灰需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化学水装置产生的废树脂不在名录内,故废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实验废液集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运营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工作。 |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储罐区储罐配置液位仪自动计量系统并设置围堰,设置一座1200立方米事故池。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柴油储罐区储罐配置液位仪自动计量系统并设置有围堰、事故油池,厂区设置1座1200m3事故池。运营期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