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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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本级)

项目名称: ****与****公司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与****公司宣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越牛新闻头条页专题热点、头条页信息流浮动、图文/视频直播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实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公司****政府唯一官方新媒体平台——“越牛新闻”客户端,“越牛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和“**网”(www.****.cn)的运营经营主体。已成为**市域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新媒体龙头平台。
鉴于上述情况,为集中精力做好项目的策划执行、宣传推广,保证项目顺利开展,****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本项目由****公司以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承办执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公司

地址: **省**市越**稽山街道**东路628号一楼103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级)

联 系 人: 金耀东

联系电话: 0575-****9895

传 真: /

地 址: **市越**洋**路278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 ****财政局

联 系 人: 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 0575-****9806

传 真:

地 址: **市越**凤**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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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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