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西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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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西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因新点8.0新系统升级,代理机构在制作投标文件格式时需勾选技术文件方可生成招标文件,现再次明确本项目不涉及危大工程,招标文件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条款号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00:00前”现修改为:“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00:00前”。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00”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00”,招标文件中有涉及此项均予以修改。标书代写

(4)本项目招标公告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00前”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00前”。

(5)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条款号34.2-其他-“4、投标保证金: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条款号18.1/ 18.2.1中: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或③或④或⑤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不得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现金形式提交的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7: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招标文件与本项不一致之处以本项为准。”现修改为:“4、投标保证金: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条款号18.1/ 18.2.1中: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或③或④或⑤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不得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现金形式提交的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17: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招标文件与本项不一致之处以本项为准。”标书代写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3、本工程答疑纪要在发布本项目公告相关网站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06月06日

附件:
02e56077-4ec9-409e-a427-3a1ef7a9e1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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