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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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市某部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6: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06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7868转806 | ||
| 采购单位 | **市某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 022-****50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2-****786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单位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现针对招标文件第1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4 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基础上,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1)通过挂靠(受让、借用或租赁等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方式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岗位人员的学历、社保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信用证书等情况的;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存在在施项目的;
(4)提供虚假财务、业绩、信用及信誉情况的;
(5)发生法律、****部队有关规定的虚假、围标、串标行为的。
判定标准:
①投标文件拟派人员相关信息与查询结果不一致;标书代写
②拟派本项目经理存在在施项目,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财务、业绩、信用及信誉情况与查询结果不一致;
④投标人通过挂靠方式投标。
本项目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120天),通****公司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如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外,还将作出以下处理:标书代写
(1)纳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媒介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某部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宋先生 022-****5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2-****7868转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