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公路建设项目

审批
黑龙江-大兴安岭-塔河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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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722MB****2674杨炳辉
李洪洋**省**地区**县
**省**县**镇林缘小区A39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京漠公路(国道G111)至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公路建设项目****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省**地区**县
经度: 纬度:****环境局
2019-11-25
塔环审〔2019〕6号
2748.313
23.5塔****发展中心
122********237808G****
****2722MB****2674**省****公司
****0110MA1AWPBE5G2022-10-10
2022-10-102022-10-11
2024-05-272024-06-24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579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路线起于京漠公路(国道G111),止于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沿既有道路布线,全长15km。设计在原有道路基础上两侧帮宽,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6.5m,路面宽6.0m。路线起于京漠公路(国道G111),止于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沿既有道路布线,全长15km。在原有道路基础上两侧帮宽,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采用四级公路标准,速度20km/h,路基宽6.5m,路面宽6.0m。
设计建设22道涵洞,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23道涵洞,新增建设1道涵洞,变动原因主要是保护地表水体,不改变地表径流路径和方向。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道路施工:原道路两侧帮宽→路基施工→路基摊铺、碾压→路面摊铺、碾压→交通、生态恢复工程等;桥梁施工:原桥基础上加固→扩大基础→桥面盖板→弥合→桥梁加固、养护。道路施工:原道路两侧帮宽→路基施工→路基摊铺、碾压→路面摊铺、碾压→交通、生态恢复工程等;桥梁施工:原桥基础上加固→扩大基础→桥面盖板→弥合→桥梁加固、养护。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场地,剥离表土进行覆土,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林地面积52000m2。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专题评价中减缓措施。禁止在**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内设置取、弃土场等,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对新增永久占用林地进行异地补偿,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 施工期物料堆存采取遮盖措施,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施工期设置1座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在京漠公路管护区内租赁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使用,生活污水依托管护区内现有卫生设施处理。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环保型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设备养护,文明施工。 施工期工程弃土随产随清,及时清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取土场;在京漠公路管护区内租赁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使用,生活垃圾依托管护区内现有卫生设施处理。 加强交通管理,注意路面养护。 2座桥梁分别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池,收集池分别为2×4m3和2×4.5m3。 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禁止司机和乘客随意丢弃垃圾,物料运输时车辆应采取遮盖措施。根据《用地协议书》,道路建成后,****林业局所有,土地性质仍为林地,林业局按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管理。本项目建设期间使用永久性林地免缴林业三项费用。 施工结束后,公路两侧已进行绿化,临时占地已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林地面积52000m2。 施工期物料堆存采取遮盖措施,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施工期设置1座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在京漠公路管护区内租赁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使用,生活污水依托管护区内现有卫生设施处理。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环保型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设备养护,文明施工。 施工期工程弃土随产随清,及时清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取土场;在京漠公路管护区内租赁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使用,生活垃圾依托管护区内现有卫生设施处理。 加强交通管理,注意路面养护。 2座桥梁分别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池,收集池分别为2×4m3和2×4.5m3。 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禁止司机和乘客随意丢弃垃圾,物料运输时车辆应采取遮盖措施。
环评及批复(塔环审[2019]6号)要求,对永久占地进行异地补偿。项目竣工后,根据《用地协议书》,道路建成后,****林业局所有,土地性质仍为林地,林业局按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管理。本项目建设期间使用永久性林地免缴林业三项费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计挖方量33806.5m3,利用量30396.7m3,借方量203348.4m3,填方量233745.1m3,弃方量3409.8m3。实际挖方量18951m3,利用量16126m3,借方量167301m3,填方量183427m3,弃方量2825m3。
实际发生的土石方量均减少。本项目建设性质、路线长度、总占地面积未发生变化,线路未发生位移,上述变动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未出现新的环境敏感区,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本项目的工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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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运营期保证道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施工期工程弃土随产随清,及时清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取土场;在京漠公路管护区内租赁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使用,生活垃圾依托管护区内现有卫生设施处理。 运营期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禁止司机和乘客随意丢弃垃圾,物料运输时车辆应采取遮盖措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项目对**扎林库尔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影响已进行专题评价,应严格落实减缓生态影响措施。禁止在**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内设置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对新增永久占用林地进行异地补偿,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 根据《用地协议书》,道路建成后,****林业局所有,土地性质仍为林地,林业局按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管理。本项目建设期间使用永久性林地免缴林业三项费用。 本项目施工期取、弃土场、拌合站设置在**扎林库尔国家级森林公园外。施工结束后,公路两侧已进行绿化,取、弃土场、拌合站临时占地已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林地面积52000m2。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2座桥梁已分别建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池,收集池分别为2×4m3和2×4.5m3,并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依托现有公路养护用取土场1处,采取先取后弃。本项目建设前,该土场已有开采面,****林场西北侧920m处、京漠公路(国道G111)北侧1km处,占地面积为50000m2。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设置施工便道。本项目在原道路基础上帮宽罩面,无高填深挖路段,施工未阻断运输通行。 本项目不在施工场地设立生活区,在京漠公路管护区内租赁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使用。本项目依托现有公路养护用取土场1处,采取先取后弃。****林场西北侧920m处、京漠公路(国道G111)北侧1km处,占地面积为50000m2,选址与设计、环评阶段相同。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设置施工便道。本项目在原道路基础上帮宽罩面,无高填深挖路段,施工未阻断运输通行。 本项目不在施工场地设立生活区,在京漠公路管护区内租赁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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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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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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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26.5415hm2,由于原有旧路的永久占地也未申请,因此,本次占用林地异地补偿对全部26.5415hm2的永久占地进行补偿。 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为52000m2,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场地,剥离表土进行覆土,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林地面积52000m2。根据《用地协议书》,道路建成后,****林业局所有,土地性质仍为林地,林业局按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管理。本项目建设期间使用永久性林地免缴林业三项费用。 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场地,剥离表土进行覆土,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林地面积52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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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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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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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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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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