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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部 ****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自治****保障厅 ******委员会 ******建设厅 ****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委员****监管局 中国民****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核,******水塘工程建设项目、**县昌龙乡乃村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查漏补缺项目等2个工程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条件,涉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金16.7万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农牧民群众、农民工、项目单位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6月8日(共3天)
接待时间:10:30-13:00;15:30-18:30
联系电话:0892-****851
联系地址:**县中化大**人社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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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县2024年6月份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