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保洁及秩序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单位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办事处****办公室三楼
中标金额:272526.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保洁及秩序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保****医院安全保护工作、保障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来访人员接待和病人及家属车辆出入登记管理,当好医院卫士,确保医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保****医院所有区域全方位保洁及门前三包,所有垃圾、医疗废弃物收集,垃圾收集运送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需求。 服务时间:3年,1+1+1年;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进行考核,认为中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收费标准不变),以此类推;甲方认为中标人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取消中标人的后续服务资格,重新选择服务企业,本合同自动终止。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及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吉根、刘雪平、朱林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招标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单位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62-****181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钟工
联系电话:199****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