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按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区)文旅部门审核、漳****保护中心****中心)复核、专家评估,****旅游局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健在且有传承能力的182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6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旅游局群文非遗科反映。电话:****333 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胜利东路18号,邮政编码:363000。
特此公告。
附件:**市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