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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已由****委员会****发改委发【2023】7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局专项资金、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
2.1 建设地点:**县高峰镇大井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项目全长3870.967m,包括:村标至大水井2690.707m、黄角湾至漏滩1180.260m,共3870.967m,拼宽长度合计3.871Km。采用四级公路Ⅰ类标准,具体标准路幅分配如下:025m(路肩)+6.0m(车行道)0.25m(路肩)-6.5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78.2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19.3201万元
2.4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6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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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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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仁义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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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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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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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9****9506 | 联系电话: | 185****086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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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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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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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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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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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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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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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584-1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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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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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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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009065-00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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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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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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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778VA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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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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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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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007********0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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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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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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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0904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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