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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0706192 | 建设单位法人:吴永明 |
| 王欣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永** |
| ****工业园启元大道1号 |
| ****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回族****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公司厂区内 |
| 经度:106.****4879 纬度: 38.****8329 | ****机关:****园区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3 |
| 永审服(环)审发〔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5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07061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6********070619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0706192 | 竣工时间:2024-0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3-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ront/eia/69540.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2台6t/h天然气锅炉,可生产1.25MPa、12t/h蒸汽用于生产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2台6t/h天然气锅炉,可生产1.25MPa、12t/h蒸汽用于生产系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蒸汽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在炉膛内燃烧放出热量,炉内的软水产生蒸汽,蒸汽经输送管道送至厂区各用汽单元。 因厂区用汽单元主要利用蒸汽加热,因此蒸汽在密闭管道加热后降温,回流至蒸汽冷凝器, 冷凝后返回低氮燃烧天然气蒸汽锅炉重新加热为蒸汽供厂区各用汽单元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蒸汽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在炉膛内燃烧放出热量,炉内的软水产生蒸汽,蒸汽经输送管道送至厂区各用汽单元。 因厂区用汽单元主要利用蒸汽加热,因此蒸汽在密闭管道加热后降温,回流至蒸汽冷凝器, 冷凝后返回低氮燃烧天然气蒸汽锅炉重新加热为蒸汽供厂区各用汽单元使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密闭运输,洒水抑尘和遮盖物料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银政发〔2021〕60号)限值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密闭运输,洒水抑尘和遮盖物料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银政发〔2021〕60号)限值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机械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回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和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依托厂区污水站处理,排放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表2****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降低人为噪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天然气蒸汽锅炉、送风机和给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统一处置;建筑废弃物集中收集暂存后外售。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密闭运输,洒水抑尘和遮盖物料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及《**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的限值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和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水和软化处理废水进入厂区污水池后排入****污水站,排放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表2****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降低人为噪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天然气蒸汽锅炉、送风机和给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统一处置;建筑废弃物集中收集暂存后外售。本项目运营期暂未产生固体废物。通过各项处理设施减轻了废气、废水和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环保和安全制度培训。定期检修生产设备,保证生产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以及各项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环评要求配置了泄漏报警系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各项处理设施减轻了废气、废水和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环保和安全制度培训。定期检修生产设备,保证生产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以及各项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环评要求配置了泄漏报警系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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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8 | 0 | 0 | 0 | 0 | 738 | 0 | |
| 215.25 | 0 | 0 | 0 | 0 | 215.25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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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6.95 | 0.0001 | 0 | 0 | 0 | 256.95 | 0 | / |
| 513.91 | 0.0002 | 0 | 0 | 0 | 513.91 | 0 | / |
| 102.78 | 0 | 0 | 0 | 0 | 102.78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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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混凝沉淀调节预处理+新型厌氧颗粒污泥复合填料床(UASB+AF)反应器+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单元的处理工艺 | 均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溶解性总固体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 混凝沉淀调节预处理+新型厌氧颗粒污泥复合填料床(UASB+AF)反应器+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单元的处理工艺 | 达标 |
| 低氮燃烧 | 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及《**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的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30mg/m3) | 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及《**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的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30mg/m3) | 达标 |
| 采取了选用装配质量好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达标 |
| 软水制备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软水制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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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