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配电间增容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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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人大常委会配电间增容项目,位于****,****人大常委会配电间于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设计总配电容量为2000kVA,按照80%最大容量计算额定功率,总额定功率为1600kVA。对原1000kVA变压器两台进行更换,跟换为1250 kVA,对配电房原有老化的线路以及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以及更换。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本项目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采购人下达通知后30天内交货,,且完**装、调试,并经采购人、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质量保证、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所供设备,必须包含采购清单中所有设备,但不限于清单内设备。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规范、技术和质量检测标准。

1.2、中标人所供设备,应保证是原装正品;所有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全部责任。

1.3、中标人所供设备,****制造厂商在中国市场的统一服务内容,并提供齐备的装箱单、出厂证明、检验合格证、原厂商保修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易损配件清单。

1.4、所供设备的供电方式、环境温度、湿度及相关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指**装地点的实际要求,并必须随设备明确说明。

1.5、所供设备应具有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中**装使用和维护手册。具备完整的操作规程。中标人应随设备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其中包括设备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设备操作、维修及维护手册、保修卡、装箱单等,若上述资料没有随设备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提供。

1.6、中标人须提供配电示意图,开关柜回路编号须与设计图一致。

1.7、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8、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9、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10、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所有设备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均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4、中标人须保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装施工现场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中标人须自行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做好防护、警戒、照明、告示、安全保卫等措施;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购买项目相关责任保险,在项目安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2.5、中标人须文明施工,在项目安装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措施保障周围人群和财产安全,由于施工所引起的对现场与周边构筑物、建筑物、地下管线及其他公用设施、道路等所造成的伤害,由中标人负责。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3.1、质保期要求: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两年。

3.2、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整体质保期两年(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要求免费上门服务。标书代写

3.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3.4、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需要现场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问题。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正常运行。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质保期内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维修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在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质保期外的现场服务收费标准及项目,采购人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费用。标书代写

(6)在质保、保修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故障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的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采购人和使用方的损失。

3.5、培训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组织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投标报价时应予考虑。

3.6、人员

中标人投标时至少明确一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施工安装调试。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未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并签字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5、中标人对项目自检合格后,申请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最终验收以电力主管部门为准,签订供用电合同并送电。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金在质保期不计息(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付款)。

3、中标人须负责与供电部门的外线正式用电时的各项协调工作。

4、本项目采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货物安装、测试(包括遥测)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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