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上**发改经信局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革命老区对口**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2024年上**发改经信局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革命老区对口**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满足**县5所学校和**市10所学校使用,****联校实施远程课堂,让**县、****学校共享优质教育**,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远程教育。
满足**县5所卫生院和**县10所卫生院使用,实现**市上**与**、**“智慧医疗”远程会诊视频协作平台,实现多地之间的视频沟通,远程诊疗、远程医疗培训等,共享优质医疗**,做实基层东西部协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2024年上**对口支援和区域**工作计划》《上**-**市革命老区对口**框架协议》等文件要求,上**全面推进与**、**、**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其中教育和医疗帮扶是重要的协作内容。本项目是落实**与**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革命老区对口**的重要举措。
****公司****人民政府共同**,为****县、****县、****区、****县等多个帮扶项目提供远程协作平台及软件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两地领导的肯定。2023年****公司已授权****参与“2023年上**发改经信局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服务项目”建设,2024年继续授权****参与本项目建设。
本项目延续上述帮扶项目的远程协作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平台和服务,具有同系统设计、同软件开发、同设备兼容等特征,如另行选用其他供应商或其他软硬件,则可能使系统建设成本增高,服务内容难度加大。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一层A11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金幼庭
联系电话:0571-****0542
传 真:/
地 址:**市上**望潮路77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2453
传 真:
地 址:**市上**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