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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991422 | 建设单位法人:程涌 |
| 杨志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工业园龙塘村 |
| ****年产240万m2**度印制电路板、160万m2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2-C3982-电子电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龙塘村 |
| 经度:112.3511 纬度: 28.61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1 |
| 益环评表〔2023〕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0 |
| 28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99142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4QE5HQ9D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11MA4M34DD0B | 竣工时间:2023-12-06 |
| 2023-12-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06 |
| 2024-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4wBpOQ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扩建后,全厂线路板产能为**度互联线路板200万m2/a、**度印制电路板240万m2/a、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160万m2/a,合计600万m2。 将位于******公司2条喷锡线搬回奥斯康现有厂区,取消含铅喷锡,改扩建工程为无铅喷锡。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阶段性验收,本次只验收A2生产车间年产**度印制电路板240万m2,原环评内容A3生产车间年产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160万m2因为市场需求等原因,暂停建设。 本次验收还包括喷锡车间,建设2条喷锡生产线,采用无铅喷锡。 |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的规模与原环评保持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为高精密印刷电路板,产品种类为十层、十二层、十六层及以上和高阶HDI板。 本技改扩建工程采用无铅喷锡。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为高精密印刷电路板,产品种类为十层、十二层、十六层及以上和高阶HDI板。 本技改扩建工程采用无铅喷锡。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含尘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通过不低于 20米高排气简排放;电镀工序酸性废气采取“碱液喷”措施处理后,硫酸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盐酸雾、硝酸雾、甲醛、氯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20米排气简排放;含氨废气采取“酸液喷淋”措施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通过30米高排气简排放;有机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 1中标准限值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20米排气筒排放;喷锡生产线微蚀工艺酸性废气采取“碱液喷淋”措施处理后,硫酸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锡生产线喷锡、涂覆、轻磨刷等工艺产生的废气采取“洗涤塔+静电等离子吸附塔”措施处理后,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标准限值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 20 米排气筒排放;储罐区酸性废气采取“碱液喷淋”措施处理后,硫酸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盐酸雾、硝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15 米排气简排放;项目须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的要求,加强对各生产环节和原辅材料储存的环境管理,有效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废水分类收集处理系统,保障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的有效性,并优化废水处理工艺设计,设置规范化废水排放口;含镍废水须进行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表1中生产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要求后,****处理站进一步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处理系统废水、络合废水、有机废水(酸性废水)及碱性废水等分别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综合废水一并经处理规模7200m3/d 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二次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中表1的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专管进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2要求;公司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外排废水自2024 年开始须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毒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送我局。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边角料、废铝片及垫板、废半固化片边角料、废牛皮纸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利用单位;含锡污泥、废锡渣、含铜污泥、废油、废菲林、废活性炭、废过滤芯、废油墨罐、各种化学品包装桶或袋、废显影液、废电路板、废电路板边框、废丝网、钻孔粉尘、废膜渣、废油墨、洗网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沉锡废液、回收液、镀铜、化学沉铜废液在线回收,回收后****处理站,蚀刻废液部分(18000 吨/年)在线回收,剩余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只验收A2生产车间年产**度印制电路板240万m2及喷锡车间,A2生产车间共设置15套碱液喷淋塔+15座30m高的排气筒处理酸性废气;共设置2套酸液喷淋塔+2座30m高的排气筒处理碱性废气;共设置6套活性炭吸附塔+6座30m高的排气筒处理有机废气;共设置17台集尘柜+6个25m高排气筒、1个20m高排气筒处理工艺粉尘。喷锡车间废气处理工艺为碱液吸收+洗涤塔+静电等离子吸附+20m排气筒。储罐区设置3套碱液喷淋处理措施。根据废气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处理站已扩建至7200m3/d,企业废水排口按要求安装在线并联网,含镍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表1中生产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要求后,****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其他各生产废水分别经各自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厂区生化处理,处理后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后外排至新材料****处理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通过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企业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20m2,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835m2,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经收集后至企业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的相关内容均已完善配套的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未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区为新增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其地面防渗措施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及其修改清单中的相关要求设置,采取“粘土+混凝土防渗+人工材料”措施,防渗性能达到“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 要求,其他设施、场地依托已有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输送、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06.27t/a、氨氮≤10.63t/a、挥发性有机物(VOCs)≤40.086t/a、二氧化硫≤11.378t/a、氮氧化物≤10.523t/a,总量指标纳入**区总量控制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重点污染区为新增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其地面防渗措施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采取“粘土+混凝土防渗+人工材料”措施,防渗性能达到“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 -7 cm/s)”,或 2mm 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 cm/s 要求。 建设单位完善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成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平时做好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演练,并对工人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核算,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 6.62t/a; 废水由于总排口水量包括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的工程及现有工程内容,根据核算总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106.17t/a、氨氮≤10.62t/a。 经计算,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1.49t/a,本次验收范围的工程及现有工程排放的化学需氧量:89.1t/a、氨氮:8.91t/a,可知现有总量满足要求。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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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68 | 69.08 | 106.17 | 34.59 | 0 | 106.17 | 34.49 | |
| 7.17 | 6.91 | 10.62 | 3.46 | 0 | 10.62 | 3.4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0.459 | 0.1358 | 10.5269 | 0.0679 | 0 | 10.527 | 0.068 | / |
| 2.81 | 4.816 | 5.218 | 2.408 | 0 | 5.218 | 2.408 | / |
| 33.4655 | 6.62 | 36.7755 | 3.31 | 0 | 36.775 | 3.31 | / |
| 依托企业已有废水处理设施 |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表1中(印刷电路板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 处理规模扩至7200m3/d | 监测因子:流量、水温、pH值、COD、BOD5悬浮物、氨氮、总氰化物、总磷、总氮、石油类、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有机碳(TOC)、硫化物、铜、镍、锡 |
| 酸性废气处理设施 | 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限值;盐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中两者较严值;甲醛、氯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新增6套碱液喷淋塔+6座30m高的排气筒 |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甲醛、氯气 | ||
| 碱性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 新增2套酸液喷淋塔+2座30m高的排气筒 | 氨气 | ||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标准限值 | 新增1套活性炭吸附塔+1座30m高的排气筒 | 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 ||
| 工艺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新增5台集尘柜+2个25m高排气筒、1个20m高排气筒 | 颗粒物 | ||
| 喷锡车间废气 | 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限值;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标准限值 | 碱液吸收+洗涤塔+静电等离子吸附+20m排气筒 | 硫酸雾、含锡废气、非甲烷总烃、粉尘 | ||
| 储罐区废气 | 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限值; 盐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新增1套,共3套酸液喷淋塔+3座15m高的排气筒 | 硫酸雾、盐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氮氧化物) |
| 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 8-2008)3类标准 | 减震、降噪 | 厂界噪声 |
|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未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区为新增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其地面防渗措施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及其修改清单中的相关要求设置,采取“粘土+混凝土防渗+人工材料”措施,防渗性能达到“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 要求,其他设施、场地依托已有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 项目重点污染区为新增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其地面防渗措施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采取“粘土+混凝土防渗+人工材料”措施,防渗性能达到“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 -7 cm/s)”,或 2mm 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 cm/s 要求。 |
| 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边角料、废铝片及垫板、废半固化片边角料、废牛皮纸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利用单位;含锡污泥、废锡渣、含铜污泥、废油、废菲林、废活性炭、废过滤芯、废油墨罐、各种化学品包装桶或袋、废显影液、废电路板、废电路板边框、废丝网、钻孔粉尘、废膜渣、废油墨、洗网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沉锡废液、回收液、镀铜、化学沉铜废液在线回收,回收后****处理站,蚀刻废液部分(18000 吨/年)在线回收,剩余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企业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20m2,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835m2,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经收集后至企业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输送、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 建设单位完善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成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平时做好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演练,并对工人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
| 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扩建至720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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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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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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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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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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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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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